二 摩登都市
这些摩天大楼耸立在眼前,光线从它们的肋骨间透出,
看到从哈来姆到炮台公园的整个纽约展现在眼前,
看到被蚂蚁般的人群堵塞的街道,
看到高架铁道上的车呼啸而过,
看到人流涌出剧院,我隐约想到,
不知我的妻子怎样了。
——亨利.米勒《北回归线》
下午3点半,绿蒂里面空无人影。一缕阳光透过人行道上的梧桐叶照进来,四周的空
气里有暗尘浮动,书架上的时尚杂志和唱机里的爵士乐都有种奇怪的阴影,仿佛从30年
代残存到现在,一堆声色犬马的残骸。
我站在吧台后面无所事事。没生意的时候总是会让人觉得闷的。
领班老杨在里面的小房间打瞌睡,他作为老板的亲戚兼心腹日夜驻守在这店里,管
着账,也管着我们几个服务生。
我的搭档蜘蛛趁着这空当儿溜到街角转弯处的电脑商行,去淘一些便宜的小配件。
他是个一心一意要做超级黑客的问题少年,算我的半个校友,有150的智商,却没能读完
复旦计算机专业本科课程,原因是多次攻击上海热线,并且用疯子般的机智盗用别人的
账户在互联网上神游。
我和他,一个曾经前途无量的记者和一个名震一方的电脑杀手,时过境迁,在咖啡
馆做侍者,这不能不说是生活的喜剧性之一。错误的地点,错误的角色,却交织成一个
青春之梦的漩涡的涡心。工业时代的文明在我们年轻的身体上感染了点点锈斑,身体生
锈了,精神也没有得救。
我开始摆弄一大瓶养在水里的白色香水百合,手指和那些白色妩媚的花瓣缠绕在一
起,分外温柔。爱花的天性使我变成不能免俗的女人,但相信终有一天我会把自己在镜
子里的脸比作一朵有毒的花,并在我那一鸣惊人的小说里尽情泄露关于暴力,优雅、色
情、狂喜、谜语、机器、权力、死亡、人类的真相。
那架老式的转盘电话机用刺耳的声音响起来,是天天打来的。几乎每天这个时候都
能收到他的一个电话,恰好是我们对各自所呆的地方感到厌倦的时候。他迫切而又煞有
介事地说:“老时间,老地点,我等你一起吃晚饭。”
黄昏的时候,我脱下那身作为工作服的丝绸短袄和迷你裙,换上自己的紧身衫裤,
提着手袋步履轻松地走出咖啡馆。
这时华灯初上,商店的霓虹像碎金一样闪烁。我走在坚硬而宽阔的马路上,与身边
穿梭的成千上百万的人群车流相互融合,恍若人间爆炸的星河。城市最动人的时分降临
了。
棉花餐馆位于淮海路复兴路口,这个地段相当于纽约的第五大道或者巴黎的香榭丽
舍大街。远远望去,那幢法式的两层建筑散发着不张扬的优越感,进进出出的都是长着
下流眼珠儿的老外和单薄而闪光的亚裔美女。那蓝荧荧的灯光招牌活像亨利·米勒笔下
所形容的“杨梅大疮”。正是因为喜欢这个刻薄而智慧的比喻(亨利写了《北回归线》,
穷而放纵,活了89岁,一共有过5个妻子,一直被我视为精神上的父亲),我和天天经常
光顾此地。
推开门,转头四望,看到天天在一个舒适的角落向我举手示意。令我猛吃一惊的是,
他身边还坐着一个时髦女郎,戴着一眼就能认出然而又动人心魄的假发,穿黑色闪光面
料的吊带装,小小的脸上金粉银粉搽了一大把,仿佛刚从匪夷所思的火星旅行回来,带
着一种匪夷所思的冲击力。
“这是马当娜,我的小学同学,”天天指一指那奇怪的女孩,惟恐不能引起我的足
够重视,补充说,“她也是我在上海几年里惟一的朋友。”然后对那女孩介绍我,“这
是倪可,我的女朋友。”说完他自然而然地拉起我的手,放在他的膝盖上。
我们互相点头微笑,因为都做了小蝴蝶般纯洁的天天的朋友,也彼此有了信任和好
感,她一开口就吓我一跳,“好几次在电话里听天天说起你,一说就是好几小时,爱得
不得了,都让我觉得嫉妒了。”她笑着说,嗓音极其沙哑低沉,像古堡幽灵这类悬念片
里一个老妇人的声音。
我看了一眼天天,他装作没有那回事。“他喜欢打电话,一个月的电话费可以买只
31寸大彩电。”我顺口说,说了又觉自己格调不高,凡事都与钱相关。
“听说你是作家。”马当娜说。
“哦,可我很久没写了,而事实上……我也算不上是作家。”我感到一丝羞愧,空
有一腔热情是不够的,而我看上去也不太像作家。这时,天天插话说,“噢,CoCo已经
出过一本小说集,很棒,有一种令人信服的观察力在里面。她以后会很成功的。”他平
静地说着,脸上毫无恭维之意。
“现在我在一家咖啡馆做服务生。”我实事求是地说,“你呢?挺像演员的。”
“天天没说过吗?”她脸上掠过一丝揣摩的神情,似乎在想我对她的话会有什么反
应,“我在广州做过妈咪,后来嫁人了,再后来老公死了,留下一笔巨款,现在我就过
着幸福生活。”
我点点头,表现得从容不迫的样子,心里却升起一个惊叹号,原来眼前是一个货真
价实的富孀!我明白了她身上那股风尘味从何而来,还有她那种尖锐慑人的眼神,使人
自然而然地联想到江湖女杰这类角色。
我们一时中止了谈话,天天已经点了莱,依次端上来,都是我喜欢的本帮菜。“你
要吃什么可以再点的。”天天对马当娜说。
她点点头,“其实我的胃好小的,”她用双手拱成一个拳头大小的形状,“对于我,
傍晚总是一天的开始,别人的晚餐就是我的早餐,所以吃不多,这些年乱七八糟的生活
已经把我身体变成个大垃圾场了。”
天天说,“我就喜欢你是垃圾场。”我一边吃一边观察她,她拥有一张只有充满故
事的女人才会有的脸。
“有空儿来我家好了,唱歌、跳舞、打牌、喝酒,还有各种奇怪的人可以让你人间
蒸发。我住的屋子前阵子刚装修过,光灯具和音响就花了50万港市,比上海有些夜总会
还牛X。”她说,脸上却丝毫没有得意的表情。
她包里的手机响起来,她拿出来,换上一种沙而肉感的声音。“在哪儿呢?猜你就
在老五家,终有一天你会死在麻将桌上的。我现在跟朋友吃饭,晚上12点再通电话吧。”
她嘎嘎嘎地笑着,眉眼间风情闪烁。
“是我新交的小男朋友打来的,”她放下电话对我们说,“他是个疯狂的画家,下
次介绍你们认识。现在的小男孩很会说话的,刚才他口口声声说要死在我床上。”她又
笑起来,“不管真真假假,能哄得老娘高兴就好嘛。”
天天不闻不问地在看手边的《新民晚报》,这是他与之沾边的惟一市民气的东西,
以此来提醒自己还住在这个城市。我在马当娜的直率面前有些拘谨起来。
“你蛮可爱的,”马当娜盯着我的脸说,“不光柔美,还有股男人喜欢的孤傲劲头,
可惜我现在已经洗手不干了,否则在那个圈子里我会把你做成最红的小姐。”
没等我反应过来,她已经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对不起,对不起哦,只是开玩笑。”
她的眼睛在灯光下飞快地转动着,显出一种神经质的兴奋。让我想起古今中外众多的风
月老手,都有这种八面玲珑但又人来疯的毛病。
“不要乱说,我很嫉妒的。”天天从报纸上抬起头,满怀爱情地看了我一眼,一只
手环到我的腰上。我们总是并排坐,像连体婴儿那样,即使在一些高级场合这样坐有失
礼仪。
我微微一笑,看着马当娜,“你也很美呀,另类的那种,不是假另类,是真另类。”
我们在棉花门口告别,她在和我拥抱的时候说,“亲爱的,我有一些故事要告诉你,
如果你真想写本畅销书的话。”
她又与天天紧紧相拥,“我的小废物,”她这样称呼他,“看好你的爱情,爱情在
这个世界里是最有力的,它可以让你飞让你忘记一切,没有爱情像你这样的孩子会很快
完蛋,因为你对生活没有免疫力,我会给你打电话的。”
她对我们飞吻,钻进停在路边的一辆白色桑塔纳2000,开着车一溜烟儿似的消失了。
我回味着她的话,那些话语里埋藏着哲理的碎片,比夜色更闪烁比真理更真。而她
的那些飞吻还留在空气里,余香犹存。
“真是个疯女人。”天天高兴地说,“但她很棒,是不是?以前她为了防止我一个
人在房间里呆久了做傻事,经常在半夜里带我出去在高架公路上飚车。我们喝得很多,
还抽大麻,就这样我们很HIGH地游荡到天亮。再以后我就碰到了你,一切都是冥冥之中
安排好的,你跟我们不太一样,是两种人,你有很强的进取心,对未来充满希望,你和
你的进取心对我就意味着继续生活下去的理由,相信我的话吗?我从不说假话的。”
“傻瓜,”我拧了一下他的屁股。他痛得尖叫,“你也是个疯女人。”在天天的眼
里,不同于正常范畴里的人物,尤其是疯人院里的人,都是值得推崇的对象。疯子只因
其聪明之处不被人理解才被社会认为是疯子,美的东西只有与死亡、绝望甚至是罪恶联
系在一起才是可靠的美。比如患了白癜风的陀斯妥耶夫斯基,割了耳朵的梵高、终生阳
痿的达利、同性恋者艾伦·金斯堡,还有美国50年代冷战时期因被疑为共产党间谍关进
疯人院、割去小脑叶的影星法默小姐。一生浓妆艳抹的爱尔兰男歌手Gavin Friday,在
最穷的时候徘徊在饭店外只为了乞讨一块牛排,徘徊在路灯下只为了乞讨坐地铁的一毛
钱的亨利·米勒,多么像一株自生自灭,生机勃勃的野生植物啊。
夜色温柔。
我和天天依偎着走在干净的淮海路上,那些灯光、树影和巴黎春天百货哥特式的楼
顶,还有穿着秋衣步态从容的行人们,都安然浮在夜色里,一种上海特有的轻佻而不失
优雅的氛围轻轻弥漫。
我一直都像吮吸玉浆琼露一样吸着这种看不见的氛围,以使自己丢掉年轻人特有的
愤世嫉俗,让自己真正钻进这城市心腹之地,像蛀虫钻进一只大大的苹果那样。
这想法让人心情愉快,我拉起天天,我的爱人,在人行道上共舞。“你的浪漫都是
即兴的,像急性阑尾炎。”天天小声说。几个行人向我们这边张望,“这叫拖着懒步去
巴黎,我最喜欢的狐步舞。”我认真地说。
我们照例慢慢步行到外滩。每逢夜深,这儿就成了一个安静的天堂。我们爬到和平
饭店的顶楼,我们知道一条翻过女厕所的矮窗,再从防火楼梯爬上去的秘密通道。爬过
很多次,从来没有人发觉过。
站在顶楼看黄浦江两岸的灯火楼影,特别是有亚洲第一塔之称的东方明珠塔,长长
的钢柱像阴茎直刺云霄,是这城市生殖崇拜的一个明证。轮船、水波、黑黢黢的草地、
刺眼的霓虹、惊人的建筑,这种植根于物质文明基础上的繁华只是城市用以自我陶醉的
催情剂。与作为个体生活在其中的我们无关。一场车祸或一场疾病就可以要了我们的命,
但城市繁盛而不可抗拒的影子却像星球一样永不停止地转动,生生不息。
想到这一点,让我自觉像蚂蚁一样渺小。
这种念头并不影响我们站在这积满历史尘埃的顶楼上的心情。在饭店老年爵士乐队
奏出的若有若无的一丝靡靡之音里,我们眺望城市,置身于城市之外谈我们的情说我们
的爱。我喜欢在习习从浦江吹来的湿润夜风里,脱得只剩胸衣和底裤,我肯定有恋内衣
癖,或者自恋癖、当众裸露癖之类的毛病,我希望此情此景可以刺激天天的性欲神经。
“不要这样,”天天痛苦地说,转过头去。
于是我继续脱,像脱衣舞娘那样。肌肤上有蓝色的小花在燃烧,这轻微的感觉使我
看不见自己的美。自己的个性、自己的身份,仿佛只为了全力制作一个陌生的神话,在
我和心爱的男孩之间的神话。
男孩目眩神迷地坐在栏杆下,半怀着悲哀,半怀着感激,看女孩在月光下跳舞,她
的身体有天鹅绒的光滑,也有豹子般使人震惊的力量,每一种模仿猫科动物的蹲伏、跳
跃。旋转的姿态生发出优雅但令人几欲发狂的蛊惑。
“试一试,到我身体里来,像真正的爱人那样,我的蜜糖,试一试。”
“不行,我做不到的。”他缩成一团。
“好啦,我就往楼下跳吧,”女孩笑起来,抓住栏杆作势要爬出去。他一把抱住她,
吻着她。支离破碎的情欲找不到一条流淌的通道,爱情造成的幻觉,肉体不能企及的奇
迹,还有被冥冥中的神驱赶着失败但狂欢着的幽灵。所有粉尘扑向我们,粘住了我和我
的爱的咽喉。
凌晨3点,我蜷缩在宽大而舒适的床上,注视着旁边的天天,他已经入睡或者假装入
睡了,房间里有种别样的宁静。他的自画像挂在钢琴的上方,是一张毫无暇疵的面孔,
谁能拒绝爱这样一张脸?这灵魂的爱一直撕裂着我们的肉体。
我一次次地在爱人身边用纤瘦的手指自读,让自己飞,飞进性高潮的泥淖里,想象
中永远有一盏罪与罚的长明灯。